磴口县孟氏农资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祥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2MA0Q5LR585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9
(2024)内0822民初5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磴口县孟氏农资经销部
吕*
磴口县人民法院
2
2024-05-09
(2024)内0822民初5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磴口县孟氏农资经销部
魏**
磴口县人民法院
3
2024-05-09
(2024)内0822民初5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磴口县孟氏农资经销部
王**
磴口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19
2024-09-14
(2024)内0822执8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磴口县孟氏农资经销部、吕*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422578.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市监处罚〔2024〕33号
经查,磴口县孟氏农资经销部于2019年3月6 日注册开始销售农用地膜。现场当事人在店内组织销售农用地膜,该批次地膜共购进50卷;标称为:巴彦淖尔市润禾源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执行标准:GB13735-2017,规格:700mm*0.010mm,参考长度1500m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购进50卷,进货价:90元,销售价:95元;至案发时农用地膜已经售完,现场未发现抽检所涉及到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农用地膜。2024年6月18日,我局隆盛合市场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事人对送检农用地膜产品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经调查询问该批次地膜共购进50卷;截止目前该批次的农用地膜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为4500元,共产生违法所得250元。当事人主动提供了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农用地膜的行为,违法事实成立,应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农用地膜冒充合格农用地膜予以销售的行为。
4750.00元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2
磴市监处罚〔2024〕33号
经查,磴口县孟氏农资销售部于2019年3月6 日注册开始销售农用地膜。现场当事人在店内组织销售农用地膜,该批次地膜共购进50卷;标称为:巴彦淖尔市润禾源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执行标准:GB13735-2017,规格:700mm*0.010mm,参考长度1500m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购进50卷,进货价:90元,销售价:95元;至案发时农用地膜已经售完,现场未发现抽检所涉及到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农用地膜。
2024年6月18日,我局隆盛合市场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事人对送检农用地膜产品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经调查询问该批次地膜共购进50卷;截止目前该批次的农用地膜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为4500元,共产生违法所得250元。当事人主动提供了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2、罚款人民币4500元,上缴国库。
4500.00元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