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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宏纪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红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522MA6Y2MW2XA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和平路北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潼烟处﹝2023﹞第014号
2023年8月2日9时50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贾国强(执法证号27050452009)、张飞(执法证号27050452006)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在潼关县宏纪商行经亮证检查后,在其商店柜台内查获非本店32位喷码的卷烟:中华(硬)3条、利群(休闲)1条、黄鹤楼(硬平安)2条,共计3个品种,6条整卷烟。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现场也未发现该批卷烟相关购进账册、票据。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同意,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潼关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潼烟存通字〔2023〕第012号)送达当事人。经查,当事人刘武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其朋友让帮忙卖的。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购进价格证明,我局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36号),当事人刘武违法进货总额为417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涉案卷烟喷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4170元7%的罚款计291.90元的行政处罚。
291.90元
潼关县烟草专卖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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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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