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墨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雪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02MA6NU8CA2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C区三单元十层CG-A1-1户型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思处罚﹝2026﹞54号
经查实,当事人在普洱市思茅区主要从事服务管理梅子湖商业步行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开展服务管理中使用特种设备为22台乘客电梯(出厂编号:1405W4075、1405W4076等)。2026年2月3日,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梅子湖商业步行街(住宅)小区正在使用的22台乘客电梯(出厂编号:1405W4075、1405W4076等)轿厢内粘贴的检验标识显示21台电梯下次检验时间为2026年1月,1台电梯下次检验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经调查核实该酒店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对该21台电梯进行申报定期检验;执法人员当日制作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普(思)市场监管特令〔2026〕第(02)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梅子湖商业步行街(住宅)小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电梯)进行检查,发现所使用的乘客电梯(22台)仍超期未检,当日制作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再次责令立即停止使用22台电梯。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