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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谷香村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诗仲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24MA32Y42547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白水路37号2幢综合楼4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侯市监执处罚﹝2026﹞15号
经查:一、当事人于2025年5月25日生产入库了90盒外包装﹝生产日期:2025年5月25日,规格型号:200g/盒﹞的香葱肉丁酥,成本为2.5元/盒。2025年5月30日将上述90盒香葱肉丁酥销售泉州丽林食品有限公司,售价为3.3元/盒。上述香葱肉丁酥涉案货值270元,获利45元。二、当事人于2025年5月27日生产入库了90盒外包装﹝生产日期:2025年5月27日,规格型号:220g/盒﹞的蟹壳酥﹝梅干菜肉丁﹞原味,成本为2.5元/盒。2025年5月30日将上述90盒蟹壳酥﹝梅干菜肉丁﹞原味销售泉州丽林食品有限公司,售价为3.3元/盒。上述蟹壳酥﹝梅干菜肉丁﹞原味涉案货值270元,获利45元。三、当事人于2025年6月27日生产入库了612盒外包装﹝生产日期:2025年6月27日,规格型号:200g/盒﹞的梅干菜肉丁酥﹝微辣﹞,成本为3.5元/盒。2025年5月30日单价将上述612盒梅干菜肉丁酥﹝微辣﹞销售德清县禹越镇隆伟副食品店,售价为4.2元/盒。上述梅干菜肉丁酥﹝微辣﹞涉案货值2570.40元,获利428元。涉案梅干菜肉丁酥﹝微辣﹞过氧化值不合格系德清县禹越镇隆伟副食品店运输存储不当造成的,2025年12月3日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行政处罚决定,对德清县禹越镇隆伟副食品店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2
侯市监青处罚〔2025〕11号
经查,当事人在未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食品原辅料出入库记录的情况下,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共计生产蟹壳酥(梅干菜肉丁酥)2100盒,上述产品标签标注“配料:…鲜肉、梅干菜…”,该产品配料实际使用的是猪肉和复合配料梅干菜(雪里蕻、食盐)。按照GB77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3.1和4.1.3.1.3的要求,“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综上,上述产品的标签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至案发时止,案涉产品均已售出,成本价3.5元/盒,销售价4.2元/盒,货值金额8820元,违法所得1470元。
-
-元
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