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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尚居鸿达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松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400MA6XYGRX9B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兴业西路与汉仓北路东南角大华公园城市1地块一期1号商住楼S1005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7
(2025)陕0402民初806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晁**
陕西尚居鸿达置业有限公司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4
(2025)陕0402民初340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晁**
陕西尚居鸿达置业有限公司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市监处罚〔2024〕510号
当事人为宣传推广其房地产项目“大华˙公园城市”,于2023年9月份和陕西梓铭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约定2023年9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由陕西梓铭润在玉泉路沿线的20个公交站点(七厂十字3个站点,体育厂十字1个,汽车北站1个,吴家堡2个,玉泉路东口2个,泉北二巷2个,万达广场2个,古渡镇政府2个,交警支队2个,天然气公司2个,邮政局1个)发布内容为“大华˙公园城市首开劲惠,单价77XX元/㎡起”的房地产广告。该批广告由当事人提供素材和要求,陕西梓铭润制作并发布,广告内容和尺寸大小相同,广告费用总计为76000元。2023年6月28日,当事人和咸阳秦渡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双方约定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这3个月内,由咸阳秦渡为当事人在咸平路铁路高架桥下发布4块尺寸为25米×4米、内容为“大华˙公园城市首开劲惠,单价77XX元/㎡起”的房地产广告,广告费用为13万元;2024年4月16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约定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由咸阳秦渡为当事人在咸平路铁路高架桥下发布4块尺寸为25米×4米、内容为“大华集团,单价6字头起,安家交大名校公园旁”的房地产广告,广告费用为4万元。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处罚款60000元
60000.00元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