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星港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春红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6059542330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三江县古宜镇桥西南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24
(2022)桂0226民初87号
租赁合同纠纷
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三江县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25
2022-04-01
(2022)桂0226民初87号
租赁合同纠纷
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江县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31
2020-07-02
(2020)桂0226执异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三江县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廖*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1-24
2020-10-15
(2020)桂02执复30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三江县星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廖*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江市监处罚﹝2025﹞29号
经查实,2025年4月8日,当事人摆放在货架上待售的超过保质期的货号为091361的龙池桥香米1袋,货值133元,其生产日期为2024/09/10,保质期为6个月,价格为133元/袋。当事人销售的货号为091361的龙池桥香米系从广西放心粮油三江张媛中心店购进,进货时已对其进行入库登记,但只是登记货号,没有登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2025年4月8日当天下午,举报人将购买的龙池桥香米带至三江县星港超市以外视频监控盲区,且已经打开包装,与实际重量差别过大,无法认定举报人用于退货赔偿的那袋龙池桥香米系在三江县星港超市购买。由于当事人已对超过保质期的货号为091361的龙池桥香米1袋进行下架处理,且无法证实当事人是否存在在保质期以外销售该批次龙池桥香米的行为,因此无法认定当事人销售该超过保质期的该批次龙池桥香米的违法所得。
1、对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2、对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龙池桥香米)的行为罚款贰仟元(¥2000.00元);以上罚没款项合计贰仟元(¥20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1
2
三江市监当罚〔2023〕54号
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未按要求粘贴食品标签。
警告。
-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