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榆树台镇张雪副食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大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22MACA8RA17T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梨树县榆树台镇西街五委二十五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梨市监处罚〔2023〕74号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烟草制品从梨树县榆树台镇赵云副食商店采购的,未能提供采购票据,于5月份开始售卖的,共售卖长白山(777)8盒,销售价15元/盒,进价12.19元/盒;长白山(软红)3盒,销售价11元,进价9.01元/盒;红塔山(细支传奇)7盒,销售价15元/盒,进价12.19元/盒;云烟(细支云龙)4盒,销售价15元/盒,进价12.19元/盒,按当事人提供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计算当事人销售涉案烟草总价318元,梨树县烟草专卖局出具的当事人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合计为11586.82元,本案的货值金额11904.82元,违法所得59.3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梨树县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8月24日向本局移送了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被移送的案件经营主体名称为梨树县榆树台镇张雪副食商店,经主管领导批准本局于2023年9月1日针对梨树县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8月24日向本局移送了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予以立案核查,当事人现场向本局提供经营烟草制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烟草制品从梨树县榆树台镇赵云副食商店采购的,未能提供采购票据,于5月份开始售卖的,共售卖长白山(777)8盒,销售价15元/盒,进价12.19元/盒;长白山(软红)3盒,销售价11元,进价9.01元/盒;红塔山(细支传奇)7盒,销售价15元/盒,进价12.19元/盒;云烟(细支云龙)4盒,销售价15元/盒,进价12.19元/盒,按当事人提供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计算当事人销售涉案烟草总价318元,梨树县烟草专卖局出具的当事人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合计为11586.82元,本案的货值金额11904.82元,违法所得59.36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2380.96元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