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零零后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81MAALWQX18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办事处民兴路周五井小区民兴路1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2024〕255号
经查:当事人在清镇市青龙山街道办事处民兴路周五井小区民兴路114号从事经营活动,于今年在其店附近收购了共计6个品种9条香烟,放在店内进行销售,2024年7月17日被清镇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上述烟草制品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并出具《鉴别检验报告》(NO:R-ZW52240700989),结论均为“真品卷烟”,经清镇市烟草专卖局进行价格认定并出具涉案卷烟(雪茄烟)价格认定书,上述烟草制品总案值为1150.00元,当事人经营烟草制品期间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烟草制品全部未销售,当事人违法所得为0元。
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清镇市烟草专卖局移送案件“清烟移工[2024]004号”函附案件材料1份22页、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汪奎身份证复印件1份、对汪奎的询问笔录1份。
罚款0.04025万元#
402.50元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2
清市监处[2023]125号
本案当事人于2021年8月23日取得营业执照后,在清镇市青龙街道办周五井小区民兴路114号人事经营活动,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玩具经营活动,涉案烟草制品是当事人从别的店面少量购进,共计购进6个品种的烟草10条。于2023年4月11日被清镇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上述烟草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检验报告编号为:NO:R-ZW52230500755号,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经清镇市烟草专卖局估价,上述香烟总价值3240元。当事人经营烟草制品期间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烟草全部未销售,当事人违法所得为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5月24日,我局收到清镇市烟草专卖局移送案件“清烟移工【2023】第009号”,并随函附案件材料13份23页。证明本案案件来源和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
2. 2023年6月2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证明本案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事实。
3.2023年6月5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同时提取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
以上证据相互印证,相关笔录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