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小稻香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卉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7MA1C7AGE1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大庆高新区纬二路214号(大庆新玛特店一层超市生鲜卖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6〕238号
针对举报人举报当事人经营的糖麻圆产品名称不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违反了GB7718-2011的情况:“糖麻圆”是约定俗成的通俗名称,清晰体现:原料/风味:糖(甜味)、麻(芝麻),形态:圆(球形),不违反GB7718-2011内4.1.2.1.2的规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存在经营食品名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针对当事人查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情况:当事人能够提供所经营的长白糕、糖麻圆食品的生产厂商及经销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票据、检验检测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违法行为。
针对举报人举报当事人经营的长白糕、糖麻圆食品添加了无铝泡打粉,无铝泡打粉在食品配料表中未正确标示,违反了GB7718-2025及GB2760-2014的情况:由于当事人购进涉案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的方式为自称重分包,属于散装食品,不适用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要求。由于涉案食品长白糕的生产厂家哈尔滨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合格证配料表标注有“无铝泡打粉”,办案人员决定追溯至生产厂家。由于生产厂家属地不属于本局管辖范围,办案人员将该线索移送至哈尔滨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属地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涉案食品标签核查情况:经查证实,2026年1月7日销售的“长白糕、糖麻圆”食品均从哈尔滨武大郎饼业购进,长白糕由哈尔滨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糖麻圆由榆树市鑫广源食品加工厂生产,当事人能够提供涉案产品进货票据、经销商资质、生产厂商资质、检验检测报告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确认生产主体真实性的情况。该店销售涉案的食品的生产厂商并非沈阳新南洋食品有限公司。由于店员失误导致误贴生产厂商、厂名、电话与实际不符的散装食品标签。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构成了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经查,2026年1月7日,大庆高新区小稻香食品店将涉案食品糖麻圆分装21袋,长白糕分装18袋,外包装粘贴标签标注生产商为沈阳新南洋食品有限公司,实际长白糕由哈尔滨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糖麻圆由榆树市鑫广源食品加工厂生产,由于店员失误导致误贴生产厂商、厂名、电话与实际不符的散装食品标签。涉案食品糖麻圆进价为75元/箱,销售价格为17.5元/斤,共销售5袋,长白糕进价为55元/箱,销售价格为22元/斤,共销售2袋。经查询销售记录2026年1月7日上述食品销售额为80.8元,由于散装食品均为称重分装销售,分装食品具体重量无法核实,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为80.8元。
1.没收违法所得80.8元;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
2026-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