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国财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3MA4KMA7N2K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双龙小区6栋1-2层B8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0
(2023)鄂0103民初2060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李**,冯**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8
(2023)鄂0103民初2060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冯**,李**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1
(2023)鄂0103民初2060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李**,冯**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4
2023-12-18
(2023)鄂0103民初2060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李**,冯**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5
2021-02-01
(2021)鄂0103民初277号
物权纠纷
程*
湖北中恒健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金融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7
2019-08-19
(2019)鄂01民辖终946号
定金合同纠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解**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19-12-27
2019-08-19
(2019)鄂01民辖终948号
定金合同纠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蔡*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19-12-27
2019-08-19
(2019)鄂01民辖终951号
定金合同纠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连**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4
2019-12-27
2019-08-19
(2019)鄂01民辖终945号
定金合同纠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19-12-27
2019-08-19
(2019)鄂01民辖终950号
定金合同纠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祝*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19-12-27
2019-08-19
(2019)鄂01民辖终949号
定金合同纠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19-12-27
2019-08-19
(2019)鄂01民辖终947号
定金合同纠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8
2019-12-25
2019-12-09
(2019)鄂0103民初121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刘**与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2-25
2019-12-09
(2019)鄂0103民初1219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董**、张**等与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2-25
2019-12-09
(2019)鄂0103民初1219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与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4﹞519号
现查明,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该公司按商铺号计算共涉及对商铺727家收取了电费及附加费,电费及附加费均以商铺当期用电量为计价基础且电费单价加附加费单价之和大于同期执行电价限价。经询问,该公司委托人聂俊供述该公司确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事实。专项审计报告(武奇会专审[2024]097号)显示在上述时间段根据该公司共计收取电费及附加费实收金额2860833.00元,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金额为1108315.27元,认定已优惠金额为234845.88元,需返还商铺金额873469.39元。故违法所得应为1108315.27元。另查明,当事人提供了相关缴费清单及财务凭证,并按执法部门要求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制定退款方案分别以直接退费、优惠物业费、优惠停车费三种形式进行清退违法多收取的电费,消除违法危害后果。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公司合计退款1042405.88元(经审计前期已退款234845.88元,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后退款807560元),另有65909.39元经公告后仍与相对权利人无法联系不能及时退还。故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未退还多收取的电费为65909.39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未退还多收取的电费65909.39元;2.罚款110831.53元。上述罚没合计176740.92元。
110831.53元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4
2
汉消行罚决字﹝2024﹞第0116号
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双龙市场A区六号疏散楼梯间2楼被货物占用
给予武汉红联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61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18
3
武税一稽罚﹝2023﹞82号
经对你单位实地检查发现其财务室电脑中命名为“红联投”账套数据与企业申报数据不相符,经对其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询问,其称“红联投”账套中系其记录的“流水账”,与代账会计财务记录不相符,其记录流水账主要用于内部考核。三份《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中的两份在“流水账”中分别位于2022年5月5#凭证和2022年11月30日2#凭证。检查人员认为“流水账”中物业管理收入是真实的,经对2016年7月-2022年12月账页显示物业费收入与该公司申报物业费收入进行比对,你单位存在少申报物业费收入的偷税行为。以上行为造成少缴纳税款情况如下:(一)增值税:时间申报物业费账载物业费物业费收入(不含税)少申报收入应补缴增值税冲抵后实际补缴备注2016年4-6月0104,298.00101,260.19101,260.193,037.813,037.812016年7-9月496,896.031,538,234.051,493,431.12996,535.0929,896.0529,896.052016年10-12月664,084.83466,675.24453,082.76-211,002.07-6,330.060.002017年1-3月992,428.160.00-992,428.16-29,772.840.002017年4-6月491,320.40163,382.39158,623.68-332,696.72-9,980.900.002017年7-9月212,770.87992,501.68963,593.86750,822.9922,524.690.002017年10-12月137,210.52332,766.40323,074.17185,863.655,575.910.002018年1-3月624,436.260.00-624,436.26-18,733.090.002018年4-6月95,497.0987,568.7685,018.21-10,478.88-314.370.002018年7-9月388,945.861,097,576.141,065,607.90676,662.0420,299.860.002018年10-12月332,557.09402,976.74391,239.5558,682.461,760.470.002019年1-3月171,767.400.00-171,767.40-5,153.020.002019年4-6月5,114.56115,010.00111,660.19106,545.6
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定性为偷税行为,对你单位少缴2019年度增值税处涉税罚款14746.68元,少缴2021年度增值税处涉税罚款6699.52元,少缴2022年度增值税处涉税罚款329.30元,对少缴2019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处涉税罚款1032.27元,少缴2021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处涉税罚款468.98元,少缴2022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处涉税罚款23.05元,对少缴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处涉税罚款15739.67元。
4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