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白桥镇好又多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礼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523MA2P1RQWXF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和县白桥镇繁昌花园6-7栋1-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28
(2022)皖05民终284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和丰食品有限公司
周**,云南喜莱食品有限公司,和县白桥镇好又多超市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2-28
(2022)皖05民终284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0-13
(2022)皖0503民初476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和丰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喜莱食品有限公司,和县白桥镇好又多超市,周**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马市监处罚〔2024〕181号
当事人销售的“酸奶肉松堡”中含有“肉松”但标签配料表中未标注,该情况为生产厂家统一印刷时漏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4.1.3.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4.1.3.1.4的要求标示名称。”的规定。另查,当事人采购涉案“酸奶肉松堡”时,仅留存供货商资质,未查验留存采购票据、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材料,系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终查,当事人以11元/盒的价格采购涉案“酸奶肉松堡”5盒,以13.8元/盒的价格将涉案“酸奶肉松堡”全部售出,经计算,本案涉案货值为69元,违法所得为14元。2024年2月21日,我局将上述食品涉及的相关问题移交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1;警告; 2;罚款伍佰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肆元。
50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2
马市监处罚〔2023〕1006号
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香蕉是当事人购进销售的,经抽检,腈苯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为:0.09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香蕉是当事人2023年8月15日在许大爷蔬菜经营部购进的,购进了20kg,购进价格为6.6元/kg,销售价格为7.6元/kg,上述产品目前已全部销售。因此本案的货值金额为152元,违法所得为20元。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香蕉的时候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采购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信息。案发后,当事人发出召回公告,张贴在商店门口进行产品召回,截止被询问调查当日,销售客户未向当事人申请退换货,故已售出的不合格批次农产品未能召回。当事人对售出农产品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认为是厂家农药过多喷洒不当造成的。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当事人决定在以后的采购中优选供货渠道,确保农产品的质量。
1;警告; 2;罚款伍佰元; 3;没收违法所得贰拾元。
50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