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琪 | 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78985730X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04
(2023)新0106民初1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德威特涂料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3-04-03
(2023)新0106民初1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德威特涂料有限公司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0
2023-08-07
(2023)新0106民初32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疆雅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12.52元
民事案件
2
2020-09-14
2020-07-14
(2020)新0106执866号
其它类型纠纷
马*与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9125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9-01-25
2018-12-24
(2018)新0106民初3007号
劳务合同纠纷
邵*与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086.83元
民事案件
4
2018-10-24
2016-11-19
(2015)新执字第194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新疆建咨丰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5-12-02
2015-12-02
(2015)乌中民二终字第4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金大成农资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5〕26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3日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新)XK16-***-******;有效期至:****年**月**日; 产品名称: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单元:容器;产品品种: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容器 接触食品层材质:聚乙烯(乙烯均聚物)。
经查实,当事人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车间分别设置了人流和物流通道,人流通道设置了洗手、更衣及风淋设施,但均未正常运行;非食品用塑料桶车间与食品相关生产车间未隔离,人员的鞋靴未经过消毒,即可从非食品用塑料桶车间进入食品相关生产车间,未能有效防止昆虫、动物及灰尘进入生产车间;实验室内未发现与生产产品、产品执行标准、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测厚仪、直尺等检验仪器设备,并未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无检验记录;产品标识中产品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标注的“产品标准号*/*** 006-2024”已被*/*** 006-2025代替。
当事人是向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油、醋提供食品用聚乙烯包装产品,规格2L,从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11日,生产11.2万只,成本价*.**元/只,销售**.*万只,销售价*.**元/只,货值金额******元。
乌鲁木齐市隆美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
2.处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