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小柳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1MA2DX8AQ0T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泰安路268号三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4
(2025)浙1083民初701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吴**
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玉环县人民法院
2
2023-12-12
(2023)浙10民终3294号
劳动争议
徐*
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9-05
(2023)浙1021民初3620号
劳动争议
徐*
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玉环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卫传罚﹝2023﹞1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卫传罚〔2023〕16号  案件名称: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被处罚人名称: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林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07日,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玉环市财政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玉环市卫生健康局 
对玉环星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500元;
1500.00元
玉环市卫生健康局
2024-01-03
2
玉市监处罚﹝2023﹞212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12月在上海参加美博会时获赠一瓶“麻舒痛乳膏”,并于2023年1月31日由护士领用,用于脱毛顾客表皮麻醉镇痛,标签显示该乳膏产地为台湾省桃园市,标注内容有“成分、作用说明、适应症、用法用量、本药品适用药害救济制度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关于药品的定义,应当认定为药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无该进口药品记录,当事人一次性收取脱毛顾客68元费用,使用“麻舒痛乳膏”不单独计费,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查明,当事人从玉环某某医院获得医用冷敷贴(粤穗械备20210595号),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一)当事人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麻舒痛乳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属于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的“麻舒痛乳膏”1瓶;2、罚款80000元。(二)当事人获取医用冷敷贴后未进行进货查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拘留。;
80000.00元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