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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永盛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凯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6J6GT1T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二街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17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金永盛科技有限公司
高*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19
2020-09-03
(2020)津0114执11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金永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雅利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8-02
2019-06-11
(2019)津0114财保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金永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雅利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409638.6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7-09
2019-06-11
(2019)津0114执保6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金永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雅利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09638.6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坨处罚〔2024〕10号
2023年12月15日,我局接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转来的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前灯”(规格型号:金豆)进行抽检的《检验报告》(编号:231034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GB/T31887.1-2019《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设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标准,依据《天津市电动自行车车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自行车前灯49只;2.罚款975元。
975.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2
津武市监坨罚﹝2024﹞10号
2023年12月15日,我局接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转来的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前灯”(规格型号:金豆)进行抽检的《检验报告》(编号:231034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GB/T31887。1-2019《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设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标准,依据《天津市电动自行车车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自行车前灯49只;2。罚款975元。
975.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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