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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新隆嘉生鲜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17UBKU1H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长安街长河委(城区向阳2号北楼)6-6丘-1栋1幢东05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食罚字〔2024〕40号
经查,2024年6月19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蛟河市新隆嘉生鲜商店现场核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美汁源汁汁桃桃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9日,保质期为9个月,数量6瓶,该产品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于2023年8月29日从蛟河市佳源食品店以38元/件的价格购进1件美汁源汁汁桃桃饮品,规格为15瓶/件,商品自购进后以4元/瓶的价格正常销售,过期后销售给举报人1瓶,截止至执法人员检查当天,剩余上述同批次过期饮品6瓶未进行销售。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经营的美汁源汁汁桃桃饮品6瓶,在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我局2024年11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食罚听告字〔2024〕4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内当事人未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美汁源汁汁桃桃饮品6瓶; 2、没收违法所得4元;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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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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