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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恒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3MA9LGHRQ02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泉街道荆辛庄村村北口东50米路南(武陟县华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8
(2025)豫0823民初29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荆**
武陟县人民法院
2
2025-02-18
(2025)豫0823民初781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武陟县人民法院
3
2024-08-05
(2024)豫0823民初395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
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武陟县人民法院
4
2024-07-24
(2024)豫0726民初37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延津县人民法院
5
2023-07-24
(2023)豫0781民初26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杜**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秦**,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卫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2-06
2025-12-30
(2025)豫0811民初6940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太平某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武陟县某甲有限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602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6-01-04
2025-12-04
(2025)豫0221民初943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武陟县某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673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10-28
2025-08-31
(2025)豫0823执25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贝贝;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5-05-29
2025-04-17
(2025)豫0823民初781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某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武陟县某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4-30
2024-12-11
(2024)鄂0704民初59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与徐*、武陟县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1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6]第0613513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武陟县华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予罚款100元
1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06-03
2
J371728202400540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3月03日17时59分,车辆牌号为豫HT1152(黄色)豫H07A7挂(黄色)号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豫HT1152(黄色)豫H07A7挂(黄色)号六轴车辆行驶至本机关依法设置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执法人员通过沙窝黄河浮桥监控视频发现豫HT1152(黄色)豫H07A7挂(黄色)号六轴通过该监测点称重检测时采取跨道(偏离称重装置边轮)行驶方式干扰检测。证据证明:1、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2、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3、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等。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9
3
J371728202400499
根据本机关依法设置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03月17日17时17分,车辆牌号为豫HS8818、豫H83N5挂六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沙窝黄河浮桥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货总质量为56.150吨(56150千克),超限7.150吨(7150千克),超限率14.59%。该车提供的日照港集团检斤计量单显示该车实际重量为55.550吨(55550千克),超限6.550吨(6550千克),超限率13.37%。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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