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晏明 | 注册资本:8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01057095338G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下五屯办峰林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4
(2024)黔2301民初41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
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雷**,石**,岑**,岑**
兴义市人民法院
2
2024-10-14
(2024)黔2301民初4152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郎**
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雷**,石**,岑**,岑**
兴义市人民法院
3
2022-05-16
(2022)黔2301民初34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贵州华联瑞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兴义市人民法院
4
2022-05-10
(2022)黔0111民初3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5
2022-04-27
(2022)黔2301民初1960号
合伙合同纠纷
姚**,田**,郭**,郭**,肖**
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姚**
兴义市人民法院
6
2022-03-16
(2021)黔2301民初18905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兴义市人民法院
7
2021-11-23
(2021)黔2301民初14272号
合伙合同纠纷
田**,郭**,郭**,姚**,肖**
姚**
兴义市人民法院
8
2021-10-19
(2021)黔2301民初1021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娄**
吕*,贵州富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
兴义市人民法院
9
2021-02-24
(2020)黔2301民初126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曾**,吴*,赵**
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彭**,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兴义市交通运输局
兴义市人民法院
10
2021-01-18
(2020)黔2301民初111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义支公司,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
兴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26
(2024)黔2301民初41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石**
岑柱荣;雷宪林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兴义市人民法院
2
2024-11-19
(2024)黔2301民初41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
岑柱荣;雷宪林
裁判文书
兴义市人民法院
3
2024-11-19
(2024)黔2301民初4152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郎**
雷宪林;岑柱荣
裁判文书
兴义市人民法院
4
2024-08-13
(2024)黔2301民初4152号
劳务合同纠纷
罗**
雷宪林;岑柱荣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兴义市人民法院
5
2024-08-13
(2024)黔2301民初41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罗**
岑柱荣;雷宪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兴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1
2021-09-22
(2021)甘01财保95号
财产保全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06122220.55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1-02-20
2021-02-05
(2020)黔2301民初126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吴*、赵**等与兴义市交通运输局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1-04
2020-12-03
(2020)黔2301财保422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吴*、赵**其他民事裁定书
63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交执0901罚﹝2024﹞385号
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G246线K1149+200M处(小地名:发哈村)道路右侧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于2022 年6月份搭建施工完成,至今未取得渉路施工许可。该平面交叉道口搭接于公路路肩,宽57米。当事人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你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现责令你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书编号:黔交执0901责改〔2024〕385号)内容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 罚款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4-09-26
2
兴水行罚字﹝2023﹞第10-09-01号
“兴义市沿湖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未依法对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投入运行。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兴义市水务局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