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元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广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EJHMPG2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97号(王家湾中央生活区)1栋1-2层商场号20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5〕272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5年4月27日,当事人与湖北省至臻康健药房有限公司签订了《线上客服及售后支持服务合同》,合同上载明当事人为湖北省至臻康健药房有限公司的客户提供专业的线上客服及售后支持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当事人提供了湖北省至臻康健药房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街道柏泉办事处茅庙集北路116号1层)、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当事人通过和第三方广告公司广州众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第三方广告公司推送宣传视频的方式获取客户,将客户引流至当事人的企业微信。当事人员工通过企业微信向客户发布免费中医知识和《酒润百草》系列公益养生课程,课程总37期,每天播放一期,课程后期宣传涉案产品至宝灵芝酒,客户有购买需求时,当事人将客户介绍给湖北省至臻康健药房有限公司,药房将至宝灵芝酒销售给客户,从药房所在地武汉市东西湖区发货。当事人员工中线上客服人员24人,线上客服人员为养生课程群群主,每一期养生课程群含客户约100人,每一期课程受众约2400人。举报人于2025年6月30日购买涉案产品至宝灵芝酒8瓶共计4760元后申请退款,当事人于2025年7月6日完成退款。当事人涉案产品“至宝灵芝酒”,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1478,备案号:鲁备2022023010,规格:每瓶装500毫升,上市许可持有人:烟台中亚至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名称:烟台中亚至宝药业有限公司,为乙类非处方药,药品说明书上载有功能主治“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短咳嗽有痰,四肢倦怠,食欲不振,心悸怔忡,头晕目眩,病后虚弱”等内容。当事人从微信公众号“福州宏医堂中医”(营业执照:福州宏医堂中医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酒润百草》系列养生课程,双方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协议中载明“福州宏医堂中医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向当事人客户提供健康直播、宣讲及咨询服务”等内容。《酒润百草》系列课程中宣传“至宝灵芝酒中所有的药材互相辅助,协同调理完成化毒、化栓、化死结的功效”,与说明书中功能主治描述不一致,本局认定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夸大至宝灵芝酒疗效、虚假宣传的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夸大产品疗效、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