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富龙酒业经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富秀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41MA19MH2C4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加格达奇区红旗社区兴安家园北楼1#B楼商服01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4]36号
2024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进行了第一次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一份三页。
2024年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广告制作方大兴安岭一泓广告有限公司法人进行了第一次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一份三页。
加格达奇区富龙酒业经销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询问笔录》1份3页;《现场笔录》1份3页、广告牌照片3张;大兴安岭一泓广告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
经查明,你单位2023年6月19日在大兴安岭一泓广告有限公司制作了尺寸为3.6*0.8米的广告牌一个,内容含有“荞公子苦荞原浆啤酒 健康养生啤酒”字样,广告牌制作费用为75元,不包含安装服务。
2024年07月12日,我局向你送达了《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加市监罚告〔2024〕36-1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0.0075万元#
75.00元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