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永民货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永民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MA2B9ADA1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屠甸镇山门街南路312幢4单元5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8
(2026)浙0483民初12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桐乡市永民货运有限公司,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
桐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运政罚〔2026〕529
2026年2月4日,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青松、吕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在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期限内桐乡市永民货运有限公司所属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97起,其中共涉货运车辆19辆,经查,桐乡市永民货运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公司所属货运车辆总数19辆。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该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00%。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7
2
嘉路政罚〔2026〕02142
你公司的浙FQ5912(4轴)于2025年7月20日6时43分,行经X102(嘉湖线)嘉兴、湖州方向K6+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1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85.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31
3
嘉路政罚﹝2026﹞5226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6日18时52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双向K141+300检查时发现桐乡市永民货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桐乡市永民货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391.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4
嘉路政罚〔2026〕52264
2026年1月15日15时11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1-1310:03:31车号为浙FDR796在S212(嘉临线)嘉善方向K99+8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7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71吨。
-
376.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30
5
嘉路政罚〔2026〕52222
你公司的浙FK2755(4轴)于2025年6月16日7时27分,行经G320(沪瑞线)双向K151+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9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55.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6
6
嘉路政罚〔2025〕523364
你公司的浙FDB711(4轴)于2025年10月27日16时48分,行经G320(沪瑞线)双向K141+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3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33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壹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319.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1
7
嘉路政罚〔2025〕022965
你公司的浙FDC565(4轴)于2025年10月11日12时4分,行经G524国道(陡门)往新塍方向K156+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6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61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211.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8
嘉路政罚〔2024〕31937
2024年7月11日10时18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项凯、韩利杰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07 10:47:51车号为浙FDD370在X103(嘉海线)海宁方向K23+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1吨。
-
309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8
9
嘉路政罚〔2024〕31852
2024年6月24日9时51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项凯、韩利杰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18 11:55:14车号为浙FN2919在X103(嘉海线)海宁方向K23+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5.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8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29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01
10
嘉路政罚〔2024〕31347
2024年4月1日9时36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项凯、韩利杰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6 10:00:17车号为浙FN2539在X109(湖盐线)海宁方向K70+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3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19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