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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余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首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00MADXFFQJ4E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工业园26号(龙感湖绿源蛋禽有限公司内)(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冈市监处罚〔2026〕26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11月5日生产规格型号1Kg/袋的“条形年糕”1000袋,以每袋5元的价格销售给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平升干杂商行。2025年11月1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西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长虹善合回家吃饭餐厅销售的2025年11月5日生产规格型号1Kg/袋的“条形年糕”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B/T8006-2024《年糕》要求,标准值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9.5×10?、1.2×10?、1.3×10?、1.6×10?、1.4×10?,检测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2月1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SCO325-010430001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事发后,当事人立即向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平升干杂商行发出了召回公告(至案件调查终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涉案批次产品未能召回);提供了相关证据及陈述报告,积极分析查找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并进行整改。经分析认定,涉案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系当事人未严格按照产品生产流程控制要求制定运输车辆消毒清洗相关措施,未对其配备的运输车辆车厢采取消毒消杀措施造成的二次污染。 另查明,当事人提供了原料的合作商资质、检测报告、进货、销售单据等。“条形年糕”当事人以每袋5元的价格销售给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平升干杂商行1000袋,销售金额5000元。故本局认定其货值金额5000元,违法所得50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综合考量本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得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2.罚款5000元。 罚没合计1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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