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新城珩珩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培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901MAC3K8HR1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港城279、281号(宝龙广场S1-L1-279/281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舟新市监处罚〔2024〕14号
2023年9月20日,被处罚人舟山市新城珩珩烟酒商行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港城经营的红酒无中文标签。另被处罚人采购红酒未查验供货者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红酒。
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红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和《》(GB 7718-2011)第3.8条之规定;当事人采购红酒未查验供货者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红酒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询问,及时、详实地向本局提供掌握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3.罚款15000元;合计罚没款15600元。
1500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