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韩公渡镇有芳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谈有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03MA4NKQ8A8W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永泰社区北街(政府右5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鼎市监处罚〔2023〕162号
2023年3月17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你经营的鼎城区韩公渡镇有芳蔬菜店经营的茄子、芹菜 、小米椒、长豆角(豇豆)、老姜、花生米、螺丝等食用农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你现场不能向执法人员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货凭证,以及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针对你采购食用农产品未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购货凭证及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2023年4月12日,我局收到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NO:FHN20230310418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在你经营的鼎城区韩公渡镇有芳蔬菜店抽样检验的长豆角(豇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倍硫磷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70,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23200.113-2018。
2023年4月12日,我局将《检验结果告知书》(常鼎市监检告【2023】0401号)和《检验报告》(NO:FHN20230310418号)送达给你。并告知你检验结果及其申请复检的权利和期限,你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1、没收违法所得49元;
2、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合计8049元,上缴财政。
8000.00元
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