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林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8NQ8U2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蓝坊镇高丰路22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4
(2024)赣0924民初22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江西安驰供应链有限公司
宜丰县人民法院
2
2024-12-24
(2024)赣0983民初804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梁**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3-10-26
(2023)粤12民终35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赵**,胡**,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0-23
(2023)粤12民终35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赵**,胡**,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8-21
(2023)粤1203行初277号
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6
2023-04-12
(2023)赣0983民初212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陈**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2-04-20
(2022)赣0983民初141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郭**,郭**
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交综黄冈蕲罚﹝2025﹞0213号
2025年11月14日15时03分,当事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李维利驾驶车辆赣CBT707(黄)装载渣土在G220蕲春县明丰红路灯路段,因涉嫌超限运输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该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25.00吨。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35.00吨,超限重量:25.00吨,超限率:40.00%。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罚款
1000.00元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4
2
粤中交罚﹝2025﹞01823号
2025年09月1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09月12日00时19分,当事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BQ766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0大雁桥(三乡围-纵四线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0大雁桥(三乡围-纵四线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62.91吨,限重36.000吨,超限26.91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13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6
3
粤中交罚﹝2025﹞01824号
2024年08月0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4年08月02日21时40分,当事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BQ766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G228(二环东段)中山港大桥(二环东段)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G228(二环东段)中山港大桥(二环东段)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54.585吨,限重36.000吨,超限18.585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监控抓拍情况、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9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6
4
粤中交罚﹝2025﹞01825号
2025年05月09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05月08日18时35分,当事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BQ766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G228(二环东段)中山港大桥(二环东段)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G228(二环东段)中山港大桥(二环东段)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45.81吨,限重36.000吨,超限9.81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询问笔录、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等。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4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6
5
鄂交综黄冈蕲罚﹝2025﹞0191号
2025年11月05日13时20分,当事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李俊驾驶车辆赣CBZ979(黄)装载渣土在蕲春县G220温州大道路段,因涉嫌超限运输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该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25.00吨。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为:36.60吨,超限重量:11.60吨,超限率:46.40%。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
罚款
1500.00元
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6
粤江台交罚﹝2025﹞00139号
经查实,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05月期间,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陈万兵驾驶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赣CAL869重型自卸货车)装载土方,在台山市辖区(台城街道环市西路、白沙康桥、台山市十坊桥)经不停车称重电子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轴数是4轴,累计超限6次,累计超限12吨,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构成公路违法超限行驶。本案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询问笔录、告知函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5
7
东综执罚字﹝2023﹞第10043号
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10日,在花东镇京东支路三西侧工地运输车辆未冲洗车身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
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100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3-10-07
8
温路政罚〔2023〕74J15
2023年8月22日9时25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叶长胜、刘小沂在省道105K+9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赣CBN318/赣CCH09 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是李远恩。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3.8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8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已按要求于2023年8月22日11点37分卸载了超限装载的货物18.49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3
9
温路政罚〔2023〕72J21
2023年8月6日13时30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继涌、陈联楚在104国道85K+6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赣C6176X/赣CBP90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黄正亮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3年8月6日下午,当事人江西卡家物流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黄正亮驾驶赣C6176X/赣CBP90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文成装载石头前往平阳海西。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5.99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铰接列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99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已按要求于2023年8月6日14点00分卸载了超限装载的货物17.03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柒元整。
2157.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