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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9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祖武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303MA8UGGHY63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9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2
(2025)闽0304民初6213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张**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莆涵交执﹝2026﹞罚字第68号
我大队执法人员于2026年2月6日在涵江区涵华东路918号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对车辆闽BY8003抽查发现该车辆的省际包车牌﹝运包字B0001698号﹞包车线路为莆田至云南昆明,包车牌有效期为2026年1月2日至1月14日,道路运输证为350303100164号。驾驶员李共兵从业资格证号为52240**********412,通过调取监控查看,该车驾驶员李共兵驾驶车辆闽闽BY8003在涵华东路福厦路段招揽贰名乘客,行为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上午9点21分,于2026年1月10日上午9点32分在涵江高速路口招揽壹名乘客,该叁名乘客系莆田涵江前往云南昆明沿途招揽叁名乘客非包车合同内约定的乘客。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
1800.00元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09
2
桂百交罚﹝2026﹞01180002号
当事人莆田市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闽BY7698)在百色市田阳区212国道那坡镇高速出口地点实施了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
罚款壹仟元整人民币
1000.00元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3
粤穗交运罚﹝2026﹞1(2026)01120013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闽BY7686大型客车于2026年01月12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氮服务区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驾驶员为林建华,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0
4
粤肇四交罚﹝2025﹞00140号
2025年9月27日08时05分,在四会市东城街道商业大道冠德石油凯平加油站路段检查中发现:莆田市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翁国峰驾驶闽BY9888大型普通客车从四会市开往莆田市。驾驶员翁国峰自述在四会市东城街道沙田花园门口上了40名乘客。经检查,发现当事人莆田市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翁国峰使用闽BY9888大型普通客车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三次以上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四会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9
5
粤肇四交罚﹝2025﹞00138号
2025年9月29日09时38分,莆田市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李建忠驾驶闽BY9860大型普通客车从四会市开往莆田市,在四会市东城街道沙田花园门口上了35名乘客,现场不能提供该趟包车的乘客名单。驾驶员李建忠自述车上的乘客是通过熟人介绍招揽到的,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乘车费用,存在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三次以上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包车客运标志牌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四会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6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09170017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林庆霖使用闽BY9888大型客车于2025年09月1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祺禾科创园旁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以上事实有乘客询问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千元罚款
2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7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08180018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闽BY9888大型客车于2025年08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氮服务区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千元罚款
2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6
8
闽莆北交执﹝2025﹞罚字第88号
2025年8月20日10时33分左右,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海龙、许亚农在文甲码头停车场出口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郑剑峰驾驶莆田市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的闽BY0788﹝蓝色﹞小型普通客车车上载有乘客5人。经询问:车上乘客是文甲码头乘坐该客车,准备前往莆田市火车站。经查:该客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市际班车客运,许可班线起讫地是涵江区到厦门市,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是梧村汽车站高崎停靠点、梧村汽车站集美停靠点,途径线路是涵江上、沈海高速、翔安下、翔安大道,莆田上、沈海高速、翔安下、翔安大道。闽BY0788小型普通客车所属莆田市涵江区捷顺运输有限公司从事市际班线客运行为属于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9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06220006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闽BY7686大型客车于2025年06月21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氮服务区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1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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