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应球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KBC0R8R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710-2号瑞和家园项目三组团第二层及第一层部分商业用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2
(2023)桂0108民初80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
2021-03-09
(2020)京73行初11322号
其他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3
2021-03-09
(2020)京73行初11322号
其他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4
2020-04-30
(2020)桂0108民初4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伍**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5
2020-04-28
(2020)桂0108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6
2020-04-24
(2020)桂0108民初4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x**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7
2020-04-24
(2020)桂0108民初4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伍**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8
2020-04-21
(2020)桂0108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方陈金杰到庭,讼**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证据,方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未到庭,答***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9
2020-04-21
(2020)桂0108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10
2020-04-15
(2020)桂0108民初441号
产品责任纠纷
张**
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南方黑芝麻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5
2022-03-07
(2022)桂0108民初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6.5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1-06
2021-12-21
(2021)桂0108民初87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韦*、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16
2016-10-27
(2016)桂0108民初101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阳**与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4.50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16
2016-10-27
(2016)桂0108民初1016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阳**与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4.5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16
2016-10-27
(2016)桂0108民初1015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阳**与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4.50元
民事案件
6
2021-12-10
2021-08-11
(2021)桂0108民初4731号
产品责任纠纷
张**、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04
2021-06-10
(2021)桂0108民初25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韦*、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04
2021-06-10
(2021)桂0108民初25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韦*、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5-14
2020-05-18
(2020)桂0108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与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9.9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2-31
2020-04-20
(2020)桂0108民初441号
产品责任纠纷
张**与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良市监处罚〔2024〕166号
2024年1月9日,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昌盛婴幼儿服装(规格:55厘米,等级:一等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于2024年2月1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F24-T00032)显示样品附件抗拉强力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1.没收1件昌盛婴幼儿服装(规格:55厘米,等级:一等品); 2.没收违法所得 95.00元; 3.罚款人民币 645.00 元。
645.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7
2
桂南良市监处罚〔2024〕44号
2023年12月8日,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受我局委托对广西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龙扬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480x(300+120)x0.25]mm规格型号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供货日期:2023-11-12;称重5Kg)进行监督抽检,其于2023年12月2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Q23-002440)显示样品本次抽样检验按GB/T21661-2020判定: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其经营场所内还有60个备样的上述批次塑料购物袋,同时其经营场所收银台下方仍有1222个上述批次塑料购物袋在售。
1.没收1282个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规格:[480x(300+120)x0.25]mm;承重5Kg); 2.没收违法所得 364.60元; 3.罚款人民币 1500.00元。
150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7
3
南良市监处罚〔2023〕280号
当事人2021-04-30从广西南宁市桂馨茗茶业有限公司以7.9元/包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2021年4月11日、保质期:24个月的“凌螺春”10包,以11.3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到2023年4月19日,当事人将该批次已经超过保质期剩余的“凌螺春”2包售罄,货值金额为22.6元,违法所得为6.8元。 当事人于2022年5月28日从南宁市新特奇鲍翅冻品商行以6.5元/瓶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年06月15日、保质期是18个月的 “鱼生寿司”12瓶,以19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到2023年4月19日,当事人将该批次已经超过保质期剩余的“鱼生寿司”2瓶售罄,货值金额为38元,违法所得为25元。 以上超过保质期产品货值金额共为60.6元,违法所得共为31.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质。 2.询问笔录、投诉举报材料、购物视频等,证明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3.现场笔录,证明案发的现场情况。 4.当事人提供的《采购收货单》、《销售台账》等材料,证明当事人具有积极配合调查,有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情形。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同时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 罚款3000元; 2. 没收违法所得31.8元 罚没款合计叁仟零叁拾壹元捌角(¥3031.8元)。
300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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