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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其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3MA613AW149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陕西路38号A幢名义层负1层49号(大正12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中市监处字(2023)146号
2022年9月26日,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陕西路38号A幢名义层负1层14号(大正12区)的经营场所对当事人进行质量抽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测并出具的《检验报告》。2023年1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3522006931)、《检验报告》(NO.3522006932)。当事人经销的“博通灿”儿童裤(新氧棉款号:A86)、“博通灿”儿童裤(新氧棉款号:A87)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品。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的规定,构成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责令消除影响
772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