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漳州市芗城区亚安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远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602MA301T2F2F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9-1号店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市监支处〔2025〕137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粗粮油面(加工日期:2025-08-12)经监督抽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08月12日,当事人共加工上述粗粮油面5Kg,当日共销售5Kg,全部销售完,其中1.67Kg销售给抽检买样,其余销售给附近的顾客,售价6元/Kg,以上销售总价为30元;当事人经营的筋面油面(加工日期:2025-08-12)经监督抽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08月12日,当事人共加工上述批次筋面油面40Kg,当日共销售40Kg,全部销售完,其中1.65Kg销售给抽检买样,其余销售给附近的顾客,售价6元/Kg,以上销售总价为240元;当事人经营的碱性干拌面(加工日期:2025-08-12)经监督抽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08月12日,当事人共加工上述批次碱性干拌面5Kg,当日共销售5Kg,全部销售完,其中1.74Kg销售给抽检买样,其余销售给附近的顾客,售价6元/Kg,以上销售总价为30元。当事人陈述制作上述3种面条的配料有小麦粉、水、食盐、食用碱、食用油,经过和面、擀制、煮面、切面等程序制成。 当事人在收到我局执法人员送达的上述3份《检验报告》和《召回不安全食品通知书》后,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对涉及的3种面条均采取了召回措施,根据当事人的召回结果记录显示,上述3种面条均已售出无法召回。截止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消费者因食用以上3种产品出现不良反应的反馈。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300元,销售所得共计300元。
-
-元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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