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富运峰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再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5MA55WR6QX7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南便村牛坑口1号之一(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南)樵综执市监罚罚字7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8月份安装好并开始投入使用的1台起重机,该起重机设备名称为电动单梁起重机,出厂编号不详,吊钩标记为“3000kg”,钢丝绳电动葫芦外观颜色为红色。2025年3月19日,我单位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对当事人在用的上述起重机进行检测,其出具的《起重机性能指标核算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QE-X02500676)显示:检测人员通过对被检测起重机的铭牌标签、外观检查、外观检测及运行试验,核算检测结论为“经核算,该起重机所配置钢丝绳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为3t、起升高度为9m”。当事人对上述起重机的检测方法及上述检测结果没有异议,不申请对上述起重机进行复检。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当事人使用的起重机经检测,其配置环链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为3吨、起升高度为9米,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对起重机械的描述“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属于应当纳入监管的特种设备。 截至2025年3月19日被检查止,当事人未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上述起重机的检验申请,上述起重机未经检验合格,当事人也未办理上述起重机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对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处31000元罚款。
31000.00元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