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千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延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D02LQ55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武城大街29号云辉丽都13幢1-负1-1至7号(铜锣路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103号
经查,当事人系2023年10月20日依法注册登记的分公司,在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武城大街29号云辉丽都13幢1-负1-至7号(铜锣路3号)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等经营活动,其经营场所打有“御坊耳鼻堂”字样招牌。
2025年12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门头招牌下方打有“全国连锁 江津总店NO.CQ1003”。经调查,当事人的门店不是连锁经营。
? ? 当事人经营场所大门左右两边贴有“御坊耳鼻堂 耳聋 耳鸣 中耳炎 耳痛”、“御坊耳鼻堂 鼻炎 鼻窦炎 过敏性鼻炎 头痛 头晕 打喷嚏 流鼻涕 认准御坊耳鼻堂”等文字宣传内容,但当事人不是医疗机构,未提供医疗服务。
? ? 另查明,2025年12月23日,当事人将上述广告拆除。“全国连锁 江津总店NO.CQ1003”字样系做门头时打包制作,未单独计费,无法单独计算广告费用。当事人无法提供大门两边贴的广告的来源,未保存相关票据与记录,无法查清广告费用。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