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谢寻才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寻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40513MA56E3X30U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光创大路中段北侧(光伟厂旁边)(自主承诺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潮阳市监处罚﹝2023﹞195号
经查,当事人向他人租借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谷贵路新兴路段31号的商铺作为经营场所,于2021年5月1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等。于2023年2月3日,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上门要求回收香烟的人员购进香烟进行零售或送货上门的香烟销售者购进香烟进行销售。至被查获时止,香烟的销售额1500元,从中获利90元。本局对扣押的香烟送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2023年6月28日由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卷烟、雪茄烟鉴别检验报告》,以上香烟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鉴定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系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向送货上门的香烟销售者购进来的中华(硬)香烟等卷烟共8条,购货款共1877元。当事人准备每条加10元进行销售。按当事人的经营情况计,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的非法经营额为1957元,至查获时止尚未销售,未获利;当事人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经营总额为3457元,违法所得90元。
一、对于当事人无证经营卷烟的行为处以罚款810元,没收违法所得90元;二、对于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以罚款19100元;(二项合计罚没款20000元)三、没收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中华(硬)香烟1条、双喜(硬金樽好日子)香烟1条、双喜(硬精品好日子)香烟1条、钻石(荷花)香烟3条、牡丹(软)香烟1条、白沙(精品)香烟1条。(共8条,其中各2盒送检后无返回)
19910.00元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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