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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律江南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6MACE661C57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城街道旭景崇盛园北门2号楼102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席**,任*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7
(2025)陕0481民初6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屈**,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兴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7
(2025)陕0112民初147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任鑫;席海强
裁判文书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任鑫;席海强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3交罚〔2026〕104号
2026年3月11日15时34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3名执法人员在西安市铁路北客站南广场B2层停车场网约车上车点执法检查时,发现陕AAS1382丰田牌型轿车在此停靠上人,遂上前出示执法证进行检查。经查,赵某驾驶陕AAS1382丰田牌小型轿车使用鞍马平台接单载客1名,订单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15时30分,从西安北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B2层-网约车上车点出发到西安天潮水会商务酒店,订单编号为2603113971711710019,乘客端显示费用为券前价13.86元,具体费用在到达目的地后由鞍马平台自动结算。陕AAS1382丰田牌小型轿车车辆所有人为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赵某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应该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2
陕0108交罚〔2026〕53号
2026年3月12日10时24分,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在东门进行执法检查时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交警碑林大队、碑林城管执法大队在碑林区交大南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陕AAS8501号丰田牌小型轿车正在运送乘客,执法人员李萌、刘坤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询问检查驾驶员李甲收到滴滴平台派单,运输乘客3人,由全季酒店(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龙寺地铁站店)(主路)前往海富荣锅贴∙陕菜(钟楼竹笆市店),驾驶员手机显示支付订单金额为12.8元,该车行驶证上所有人是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经查明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将陕AAS8501号丰田牌小型轿车租赁给李甲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照《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3
陕0110交罚〔2026〕53号
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7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4
陕0102交罚〔2026〕21号
2026年3月4日15时12分左右,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云、张健男等在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91号陕西历史博物馆检查,发现侯俊亿驾驶陕AAR8622丰田牌小型轿车在此停靠下客,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该车进行检查。经现场核查,侯俊亿通过滴滴出行平台APP接单,载2名乘客从宫园美寓-西门到陕西历史博物馆,乘客端显示费用17元,司机端显示费用12.7元,订单时间为2026年3月4日14时39分,费用在到达目的地后由滴滴出行平台自动结算。陕AAR8622丰田牌小型轿车所有人是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车辆所有人对陕AAR8622的非法营运行为知晓,该车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陕AAR8622丰田牌小型轿车驾驶员侯俊亿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5
陕0110交罚〔2026〕47号
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7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6
陕0115交罚202637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柒仟伍佰元整
75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7
陕0115交罚202638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柒仟伍佰元整
75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8
陕0103交罚﹝2026﹞73号
2026年 2月 11日 10点 36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两名执法人员在西安市雁塔区慈恩东路与雁南二路交叉口西 100米处执法检查,发现陕AAY1691号丰田牌汽车在此停靠,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史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史某驾驶陕 AAY1691号丰田牌汽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 1名,订单显示从西安豪享来温德姆至尊酒店-南门到明德门北区-西门,订单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 10时 33分,经执法人员询问,乘客描述乘客端订单金额约为 8.6元,费用在到达目的地后由滴滴平台自动结算,司机描述司机端预估运费约为 7.1元。该车辆所有人为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车辆所有人对陕 AAY1691号丰田牌汽车的非法营运行为知晓,该车辆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检查现场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执法现场全程录像记录。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应该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4
9
陕0110交罚〔2026〕32号
西安快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7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10
陕0115交罚202629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柒仟伍佰元整
75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