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面小二面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佰亮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59P9WX0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隆泰花园8号楼4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5〕346号
2025年2月1日,当事人榆树市面小二面馆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过程中,向其店内顾客提供的炝拌菜中的腐竹已变质。当事人榆树市面小二面馆承认上述违法事实。上述炝拌菜由干豆腐丝、土豆丝、花生米和腐竹组合在一起,是当事人榆树市面小二面馆在店内自行加工制作,销售价格为每小盘炝拌菜5.00元,每大盘炝拌菜6.00元。至案发,上述腐败变质的炝拌菜销售了1大盘,销售价格为6.00元/大盘。上述腐败变质的炝拌菜货值金额6.00元,违法所得合计6.00元。
2025年2月1日,当事人榆树市面小二面馆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过程中,向其店内顾客提供的炝拌菜中的腐竹已变质。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上述炝拌菜由干豆腐丝、土豆丝、花生米和腐竹组合在一起,是当事人在店内自行加工制作,销售价格为每小盘炝拌菜5.00元,每大盘炝拌菜6.00元。至案发,上述腐败变质的炝拌菜销售了1大盘,销售价格为6.00元/大盘。上述腐败变质的炝拌菜货值金额6.00元,违法所得合计6.00元。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食品及违法所得较少,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以及《长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我们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06.00元。
当否,请批示。
2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