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稷峰卫丛丛炒琪加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卫丛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24MA0KJGGL6Y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稷山县稷峰镇苑曲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稷市监处罚〔2025〕72号
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No:ZCJC-SP2507034006、No:ZCJC-SP2507034007)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mg/kg实测值分别为330、295”。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附录A表A.1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 分类序号07.0食品名称焙烤食品最大使用量≤100mg/kg规定,当事人所生产的原味炒琪、油酥炒琪中铝含量超过最大使用量。
经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台账、及对当事人的询问,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的原味炒琪共生产30kg,油酥炒琪共生产10kg,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批次产品。2025年7月21日,当事人将该批次的原味炒琪以8.0元/kg的价格销售给名为晋农优选的客户,油酥炒琪以7.0元/kg的价格销售给附近村民。事发后,当事人于2025年8月26日向经销商发出召回公告,至9月22日召回期结束时,未召回到该批次产品且未收到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报告。
1.没收违法所得310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