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五棵树吉盛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会珍 | 注册资本:5.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3YFG86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五棵树房产楼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3〕1472号
榆树市五棵树吉盛食杂店成立时间2004年02月20日,经营者:梁朝辉。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卷烟、日用百货。经营面积18平,共计购进的批次为2023年01月15日生产、保质期6个月的“康师傅方便面”六桶,2023年7月15日已过期,过期后销售一桶。截止案发,库存一桶已被扣押,货值金额8.00元,违法所得4.00元。
2023年8月26日,我所接到《投诉单》,投诉榆树市五棵树文杰便利店销售过期食品,经询问调查,当事人提供不出进货票据及销售记录,口述该批食品共计购进的批次为2023年01月15日生产、保质期6个月的“康师傅方便面”六桶,2023年7月15日已过期,过期后销售一桶。截止案发,库存一桶已被扣押,货值金额8.00元,违法所得4.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2、罚款人民币30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3004.00元。
3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