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淘乡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左志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28MA78XGGTX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库斯仁村红旗东路1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09
(2024)新40民终30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淘乡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可克达拉乔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2
2024-06-04
(2024)新4028民初155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可克达拉乔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淘乡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3
2024-05-23
(2024)新0106民初12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淘乡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4-05-06
(2024)新4028民初155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可克达拉乔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淘乡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州税稽罚〔2026〕11号
接受虚开发票导致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你公司从两个合作社取得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计算抵扣增值税,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一)与新疆淘乡甜生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淘乡甜种植合作社)的业务往来
经查看你公司进项发票,2022年-2023年,淘乡甜种植合作社向你公司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计253份(金额23,560,600.00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23,560,600.00元。货物品名分别为:核桃、葡萄干、红枣、灰枣、骏枣、杏干、银杏、冬枣等),其中2022年136份(金额12,062,400.00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12,062,400.00元);2023年117份(金额11,498,200.00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11,498,200.00元)。经查看你公司记账凭证,以上发票中有215份(金额20,883,050.00元,价税合计20,883,050.00元)入账并按照9%计算抵扣了增值税。
根据尼勒克县税务局对淘乡甜种植合作社负责人其汗·那木斯然的询问笔录,合作社社员没有种植农作物,没有向你公司销售过核桃、葡萄干、红枣、灰枣、骏枣、杏干、银杏、冬枣等物品。其汗· 那木斯然担任淘乡甜种植合作社的负责人职位的事项,是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左志豪安排的,淘乡甜种植合作社由左志豪实际管理。
查看淘乡甜种植合作社的银行流水(银行账户30122001040015365),发现你公司2022年-2023年共计向淘乡甜种植合作社打款7,370,030.00元(其中:2022年4,035,030.00元、2023年3,335,000.00元),淘乡甜种植合作社收到货款后将款项打给自然人左志豪3,410,000.00元、陈静60,000.00元、郭义波49,000.00元、付大卫17,000.00元、孟超、胡远洋492,000.00元、宦中平200,000.00元、李雪菁92,000.00元、马新成50,000.00元、祁正林50,800.00元、屈上永107,300.00元、王硕1,550,000.00元、王刚42,000.00元、武丽朋20,000.00元等。根据左志豪的陈述,以上自然人不是合作社成员,从两个合作社支取的资金主要是用于购进干果和坚果、蜂蜜、牛羊肉等货物。
(二)与新疆淘乡甜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淘乡甜养殖合作社)的业务往来
经
其他逃避缴纳税款,其他逃避追缴欠税
6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