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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宏宇农资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君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3MA1ARMXW7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青冈县中和镇北街路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5〕7号
根据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冈县2025年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分局于2025年3月24日对青冈县中和镇进行检查,并对青冈县宏宇农资商店经营的宝丰收牌稳控释掺混肥料(26-10-15),净含量40KG,生产日期为2025.02.20,生产商:黑龙江省仁弘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肇东分公司,共计100袋进行质量抽检和定量包装检验。经青冈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净含量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2025001)。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下达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青市监责改【2025】0407001号)责令其对定量包装不合格的肥料召回厂家或补齐定量包装不足部分后方可销售。 2025年4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的宝丰收牌稳控释掺混肥料(26-10-15),净含量40KG,生产日期为2025.02.20,净含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核检查,检查发现宝丰收牌稳控释掺混肥料仍然店内摆放,进行销售。该店未按照要求对违法行为改正,未按照改正要求对该款不合格化肥停止销售,返回厂家或经过换算补齐差价后销售。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核查,办案人员依据青冈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净含量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2025001)认定青冈县宏宇农资商店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7000元
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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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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