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陆胜猪肉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忠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4MACQELR75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望丰乡望丰村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雷市监处罚[2025]144号
经查,2025年8月3日,当事人在望丰乡乌江村李兴东购买活猪一头,并在当事人的家中屠宰,共90.5公斤,库存6.19公斤,购进价格12元/斤,销售价格14元/斤,该猪肉未经检疫。涉案货值金额173.32元,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2025年7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门店门口的摊位上摆放有待售未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的猪肉的事实;
证据2.2025年7月30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雷市监(执)责改〔2025〕9号)1份,证明责令当事人整改的具体情况;
证据3.2025年8月4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证实当事人仍然未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猪肉的事实;
证据4.2025年8月4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待售未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的猪肉实施扣押,并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雷市监强制〔2025〕144号)1份,证明对当事人未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的猪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证据5.2025年8月11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经营者陆忠胜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整改原因、销售价格、购进情况、库存数量等情况;
证据6.2025年8月11日,陆忠胜提供《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证明个人身份和经营主体情况;
证据7.2025年8月11日,陆忠胜提供《减轻处罚申请书》
1份,证实当事人提出减轻处罚的理由。
罚款0.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元
黔东南州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