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元律法律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勇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K4BY86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光谷新世界写字楼B幢6层办公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鄂0192民初4906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周*
元律法律服务(武汉)有限公司,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9
(2025)鄂0192民诉前调739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周*
元律法律服务(武汉)有限公司,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0
(2025)鄂0192民初3420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汪**,汪**
元律法律服务(武汉)有限公司,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5-03-20
(2024)鄂0192民诉前调20111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汪**,汪**
元律法律服务(武汉)有限公司,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税二稽罚﹝2024﹞208号
该企业存在通过法人代表刘勇的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账号:62170028*****618208)、支付宝、微信账号取得账外营业收入未如实申报的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缴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3351.01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该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3351.01元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该企业采取账外隐匿收入的手段,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3351.0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在账簿上不列收入导致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应对该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3351.01元定性为偷税,处50%的罚款1675.51元。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条之规定,对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5、企业应对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3675.51元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04-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1-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