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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鼎盛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涛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9MA6GY30U1C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龙溪镇红军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应急罚〔2026〕烟花01号
2026年3月31日,我局联合余庆县应急管理局对你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生产区卫生间内存在大量烟头,制筒车间有烟头。经调查,你公司作业人员在厂区卫生间和制筒车间吸烟的行为属实。
你公司作业人员在厂区卫生间和制筒车间吸烟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4.17条:“不应在生产、储存区吸烟、生火取暖;不应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火种进入生产、储存区;不应在有可燃性气体、药物、可燃物粉尘环境的工(库)房使用无线通信设备。”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0000.00元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
2026-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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