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仕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9MA6HDN5U4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白泥镇玉笏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25
(2021)黔0181民特993号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9
2021-12-14
(2021)黔0181执511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2-28
2020-01-02
(2019)黔0329民初2658号
劳务合同纠纷
梁*与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冯**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毕交执09罚〔2026〕5号
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
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
1000.00元
百里杜鹃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2
粤汕交罚﹝2026﹞00350号
2026年01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与汕头交警金平四中队联合执法查处贵CT3661大客车一部。经查,姚世华驾驶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的贵CT3661大客车载客27人,司机姚世华现场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合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照片,出示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照片显示:汕头-余庆,有效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查询,贵CT3661大型普通客车有取得包车客运标志牌,查询显示的信息与现场出示的标志牌照片信息一致,但与乘客实际行程不符,且未能在车辆显著位置挂放包车客运标志牌。2026年01月13日16时45分,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贵CT3661大型普通客车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不符合“首违不罚”情形。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复印件、相关证件及证明、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200.00元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6-02-26
3
粤汕交罚﹝2026﹞00349号
2026年01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与汕头交警金平四中队联合执法查处贵CT3661大客车一部。经查,姚世华驾驶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的贵CT3661大客车载客27人,司机姚世华现场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合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照片,出示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照片显示:汕头-余庆,有效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查询,贵CT3661大型普通客车有取得包车客运标志牌,查询显示的信息与现场出示的标志牌照片信息一致,但与乘客实际行程不符,且未能在车辆显著位置挂放包车客运标志牌。你公司使用贵CT3661大型普通客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属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相关证件及证明、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6-02-26
4
金运政罚﹝2026﹞501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31日9时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称发现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14时05分—14时08分在义乌市S45义东高速湖门收费站出口处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贵州惠众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5
金运政罚〔2023〕02J286
2023年8月19日15时52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戴龙翔、徐进在03省道上牌塘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贵CT348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陆永煜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陆永煜驾驶贵CT3489普通客车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