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栗县先发出口花炮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海萍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226620109532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杨岐乡卯田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02
(2023)赣0322民初9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梁**
黄**,上栗县先发出口花炮厂,黄**
上栗县人民法院
2
2023-02-21
(2023)赣0322民初9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梁**
黄**,上栗县先发出口花炮厂,黄**
上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栗市监处罚〔2026〕19号
当事人于2025年8月共生产了60箱产品名称为“精品啄木鸟”的爆竹产品,规格型号为6盘/箱。其成本价为45.5元/箱,销售价为50元/箱。上述产品在2025年9月5日销售至山东花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抽检了该产品,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于2025年10月31日,出具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0:TXZJ/20251025272)。报告载明检验项目:燃放性能,技术要求:计数类产品计量误差应在±5%的范围内,检验结果:-15%,单项判断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检验,燃放性能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要求,依据《济南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针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本局于2025年12月2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案发后,当事人联系经销商,核实经销商已全部售出,已无法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3000元,违法所得270元。当事人在立案前已对产品不合格问题进行了整改,2025年11月11日当事人将整改后的产品自行送往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验。2025年11月14日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了验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1.没收违法所得270元; 2.处罚款4800元整(两项合计5070元)。
4800.00元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