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城县沙埔镇雪群农资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粟庆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2MABXFUPY8R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城县沙埔镇上雷老街县道边供销社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城市监处罚〔2026〕74号
2026年3月12日,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柳城县沙埔镇上雷老街县道边供销社门面的柳城县沙埔镇雪群农资店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有产品名称标注为“映山红?”复合肥料(N-P2O5-K2O,15-5-10,总养分≥30.0%)的数量为70包的肥料待销售。产品名称标注为“映山红?”复合肥料(N-P2O5-K2O,15-5-10,总养分≥30.0%)的肥料外包装上标注有“含有适量作物生长所必须的微量元素”,其外包装上未见标注中微量元素的种类和含量,涉嫌不符合《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7.3.2.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以元素单质的质量分数计,下同),应按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两种类型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及各自相应的总含量,不得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微量元素的质量分数低于0.02%或(和)中量元素的质量分数低于2.0%的不得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另行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叁拾柒圆伍角(¥237.5); 二、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圆整(¥480)。 罚没款合计柒佰壹拾柒圆伍角(¥717.5),罚没款上缴国库。
480.00元
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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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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