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港汇行百货新城大道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典谊 | 注册资本:3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425MA3A5G7T4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九江市永修县新城大道交警综合大楼由北往南第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永市监稽药处罚〔2023〕2号
2023年0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江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号:1360425002023071020543578,举报内容:举报人2023年06月29号在永修县港汇行新城大道店买了些日本进口的日本久光镇痛贴,日本皇汉唐小粉丸,日本脚气水,要药水等药品,举报该店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当天我局执法人员去往该店进行核查时在该店的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摆放①经皮镇痛消炎剂外用药7枚入1包,使用期限:2024.12,该产品外包装标签说明全日文,②FX眼药水银色,净含量:12ml,原产国:日本,使用期限2024.10。
处理理由、依据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的规定。
0.00元
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