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苏州市锦嘉达石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锦堂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80695306914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苏胥湾花园10幢114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14
(2022)苏05民终211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苏州市锦嘉达石业有限公司
苏州圣艺源装饰有限公司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0-09
(2021)苏0591民初1144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苏州市锦嘉达石业有限公司
苏州圣艺源装饰有限公司
江苏省人民法院
3
2021-10-09
(2021)苏0591民初1144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苏州市锦嘉达石业有限公司
苏州圣艺源装饰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4
2021-07-08
(2021)苏0506民初4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市锦嘉达石业有限公司
叶**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17
2021-05-18
(2021)苏0591财保4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苏州市锦嘉达石业有限公司与苏州圣艺源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18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第53号
在渔家村博物馆专业分包工程项目(合同价:72.89万元,项目地点:苏州市石湖景区渔家村内)施工中,市质安站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易扬尘材料覆盖不到位等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责令:罚款,处以罚款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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