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扶阳生活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有翠 | 注册资本:2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81MAEJ927F19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凤宁小区247号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6〕104号
经查,2025年4月29日当事人经我局核准登记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25年5月15日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后在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凤宁小区247号1-1从事养生保健服务(菲医疗),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经营模式为当事人免费提供磁疗坐垫理疗,并对到店接受理疗服务的老年人实行出勤打卡记录、送礼品等温情维护,长期维持着固定的老年顾客。
2025年9月15日,当事人向河北百消丹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药王千惍五脉方康老大牌黄芪人参蜂王浆口服液”50盒,购进单价280元/盒,购进货款14000元,产品盒身上标注有“净含量300ml(10ml/支*30支),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 12713068300776,产地:河北省保定市,委托企业,通化百泉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新华大街8555号,受托生产企业:河北百消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安国市现代中药工业园区同仁堂路1号,生产批号:20250801,生产日期:20250802,保质期至20270801”等字样信息。2025年9月15日跟河南河南璟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液态海参海参原浆饮品”50盒,单价68元/盒,购进货款3400元,产品盒身上标注有:“植物饮料,净含量220ml(11ml/支*20支),执行标准GB-T 31326,生产企业:河南璟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产业集聚区丰产路西段南侧889-3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 13041172310939,产地:河南省驻马店市,生产日期:20250803,保质期至20270202,生产批号:20250803”等字样信息。产品购进后当事人以1盒“药王千惍五脉方康老大牌黄芪人参蜂王浆口服液”搭配1盒“液态海参海参原浆饮品”为1套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490元/套,有优惠卡的每套可以减10元。上述两款产品均为保健食品,不具有治疗、预防疾病的功能。然而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为宣传推销其产品,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会场,用免费体验磁疗坐垫、发放小礼品、打卡领取礼品等方式吸引召集老年人参加会议宣传,并在宣传中采用邀请体验者上台介绍食用其经营的“药王千惍五脉方康老大牌黄芪人参蜂王浆口服液”后身体改善情况的方式明示或者暗示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让身体变舒服、提高睡眠质量、改善尿频,改善手脚麻木、降血压、降血糖、眼睛明亮等功效。2025年9月26日,当事人店内有30名老年人正在坐着磁疗坐垫,观看宣传视频时,被我局查获。截止查获之日,当事人共销售“药王千惍五脉方康老大牌黄芪人参蜂王浆口服液”30盒,搭配出“液态海参海参原浆饮品”30盒。根据销售单价减去搭配“液态海参海参原浆饮品”价值计算,当事人销售“药王千惍五脉方康老大牌黄芪人参蜂王浆口服液”共获货款12630元,该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12630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通过虚假宣传活动售卖产品的数量无法确认,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