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灌阳县文市镇新连华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娅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7MA5KFABG4E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灌阳县文市镇新农贸市场二楼B栋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3
(2022)桂0303民初60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灌阳县文市镇新联华超市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灌市监处罚〔2025〕48号
经查,2025年7月2日,当事人从桂林市吴滇子精品购进指天椒用于销售。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指天椒16斤,购进价是4元/斤;该批次指天椒共销售了16斤,销售价是6元/斤,销售金额是96元。本案货值96元,违法所得96元。
1.没收违法所得96元; 2.罚款 2000元。
2000.00元
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2
灌市监处罚〔2024〕41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价格如下:鸡胗4盒,总价28元;蜂蛹2盒,总价10元;蜂蛹2袋,总价100元;鸡肉2盒,总价20元;牛杂5袋,总价250元;带鱼1袋,总价18元;面筋串3袋,总价28.5元;田螺肉1盒,总价5元,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且摆放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及柜台上和其他食品一同销售,货架及柜台上未设置“不合格食品区”之类的标示。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财物清单);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