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舜德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华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9MA39TFUA2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舜德乡创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市监处罚〔2026〕37号
(一)当事人生产的张磨坊小米糖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过氧化值”项目检测值为0.56g/100g,标准要求≤0.25g/100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要求(二)当事人购进的小米糖(糕点)生产原料为“黄小米花”,并非配料表上所标示的“小米”。当事人购进的“黄小米花”经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柠檬黄项目检测值为0.0794g/kg,符合标准要求≤0.1g/kg。(三)当事人在购进小米糖原料时,向经销商浔阳区广福进食品商行索要了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了原料进货台账。(四)该批次小米糖(糕点)应江西美泉莹商贸有限公司要求生产80袋,全部销售给江西美泉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价格20元/袋,因产品临期于2025年11月28日召回未销售的小米糖61袋(召回产品已全部销毁),销售金额共计380元。该案的货值金额合计380元。违法所得合计380元。
1、没收违法所得380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