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天建 | 注册资本:7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704357761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浮大街直出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2
(2025)浙0324行初171号
罚款
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永嘉县人民法院
2
2020-07-29
(2020)浙0324民初3499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
x**
永嘉县人民法院
3
2020-07-29
(2020)浙0324民初3499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
王**
永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4
2021-07-12
(2021)浙0324执459号之一
民事
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王**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4-02
2020-08-03
(2020)浙0324民初3499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与王**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8419.79元
民事案件
3
2017-03-22
2016-06-06
(2015)温永瓯执民字第32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廖**、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03-05
2016-06-06
(2015)温永瓯执民字第32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廖**与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5-11-17
2015-11-17
(2015)浙温民终字第2666号
劳动争议
廖**与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5-08-25
2015-08-25
(2015)温永瓯民初字第223号
劳动争议
廖**与廖**、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84544.00元
民事案件
7
2013-03-07
2013-03-07
(2012)台仙民初字第8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欧**与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092.16元
民事案件
8
2013-03-07
2013-03-07
(2012)台仙民初字第8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范**与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208.53元
民事案件
9
2013-03-07
2013-03-07
(2012)台仙民初字第8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与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040.18元
民事案件
10
2013-03-07
2013-03-07
(2012)台仙民初字第8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586.5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5﹞507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03日22时00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时发现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0
2
温运政罚﹝2024﹞508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08日22时15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时发现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0
3
温运政罚﹝2023﹞40477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陶金线1K+100M检查时发现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未持包车合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10
4
温运政罚〔2023〕50489
2023年9月27日,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林炯、杨长青接到永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推送的工单,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9月25日05时45分至05时46分期间,由驾驶员王福进驾驶的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的浙CK8876大型普通客车存在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情况,最大行驶速度为90公里/小时。后经执法人员核查,对于相关车辆的超速行驶行为,公司动态监管措施不到位,车辆未及时降速,当事人未落实主体责任。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5
5
温运政罚﹝2023﹞5032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7月26日05时21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时发现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04
6
温运政罚﹝2023﹞50178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12日15时30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23仙清线105K+500M检查时发现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01
7
温运政罚﹝2023﹞50207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10日08时03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时发现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05-24
8
温运政罚﹝2023﹞50101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3月12日06时03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时发现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