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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永昊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81576298479P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镇北门村小康住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11-26
(2016)甘09民初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恒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7-10-14
(2017)甘0981民初2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胡**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玉门市人民法院
3
2017-08-08
(2016)甘09民初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恒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7-07-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胡**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玉门市人民法院
5
2017-01-19
(2016)甘09民初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恒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6-11-15
(2016)甘09民初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恒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6-04-30
(2015)玉民初字第100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赵**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玉门市人民法院
8
2015-12-06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赵**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玉门市人民法院
9
2015-01-31
(2014)酒民二初字第54号
合同纠纷
河南豫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梁**
裁判文书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4-11-29
(2014)酒民二初字第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嘉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9-26
2018-06-27
(2018)甘09执37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恒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1-29
2017-09-18
(2017)甘0981民初2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胡**与被告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7-07-31
2017-05-26
(2017)甘09执26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河南豫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17-03-23
2017-03-23
(2017)甘0981民初25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玉门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03-08
2017-03-08
(2016)甘0981执529-2号
民事执行
赵**与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7-02-08
2017-02-08
(2017)甘09民终8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胡**与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08-24
2016-03-17
(2015)玉民初字第100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赵**与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1907.00元
民事案件
8
2014-06-18
2014-06-18
(2014)酒执字第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嘉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查封土地使用权)
执行案件
9
2014-04-09
2014-04-09
(2014)酒肃民二初字第1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亚飞汽车永盛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与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0792.19元
民事案件
10
2014-03-10
2014-03-10
(2014)头执字第20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泰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44630.07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自然资源罚决字﹝2025﹞第11号
经调查,该单位于2014年未经批准,在位于下西号豁路山的花岗岩矿区,在矿权范围外压占土地堆放石料,经勘测,非法占地区域面积为1710.52平方米(2.57亩),地类为国有未利用地,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二条、第三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1、责令你公司于15日内清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堆放的石料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玉门市华地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国有未利用地1710.52平方米的行为处以3元/平方米罚款,共计罚款5131.56元人民币。
5131.56元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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